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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人才管理激励办法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2018/5/6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各部门:

  为贯彻公司“十二五”人才发展战略规划,加快人才的培养使用,使人才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满足公司发展规划对人才的需求,经研究,特制定本办法。



  一、坚持“向内挖掘人才、向外引进人才、向前储备人才”的原则,做到有目标、有措施、有责任、有落实,建立留住人才、培养人才、用好人才的长效机制,努力培养一批年轻化、专业化、高素质的宣纸人才队伍。


  二、本办法所指人才:是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(不包括党校、函授、电大、成人、自考及高职类等毕业生)和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(不含政工类)及公司评定的技师、高级技师。


  三、人才培养实行统一领导,分级负责的办法。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才需求计划的编制和人才的引进,对各部门人才实行动态管理,跟踪指导、监督和考评,建立人才培养跟踪考评记录档案。用人部门负责岗位适应性培养。帮助人才尽快独立顶岗,促使人才健康成长。


  四、人才的培养方式

  1、以老带新,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“一对一”指导,使其尽快顶岗。

  2、组织参加适应性培训学习,提高其综合知识水平,增强业务能力。

  3、提要求,压担子,定目标。机制上提供竞争上岗机会,通过“帮带”、“试用”等多种形式,加强锻炼,促其成长。

  4、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,进一步到院校、科研单位接受再教育,不断更新知识,提升水平。

  5、加强交流,取长补短,汲取先进的管理经验。


  五、考核

  “人才考核领导组”负责对大学生、专业技术人员、技师的“德”、“能”、“勤”、“绩”等方面进行考核。

  1、公司办公室牵头,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参加,共同考核。办公室负责将考核情况上报人才考核组最终确定考核结果。

  2、大学生见习期满(三个月)考评,主要考核其日常工作表现及能否独立顶岗。

  3、大学生工作二年期满考评,由办公室和用人部门共同对其业务知识,工作能力,工作态度,遵规守纪等进行考核,并将考核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核。

  4、大学生工作三年期满考评,由办公室和用人部门共同对其德、能、绩、勤等方面进行考核,经分管领导审核后,报公司人才考核领导组最终确定考核结果。本科生考核合格后给予主管岗位工资待遇(不含职务津贴),推荐进入中层管理储备人才序列;专科生考核合格后给予工段长岗位工资待遇(不含职务津贴),推荐进入基层管理储备人才序列。

  5、大学生四年期满以上考评,由人才考核领导组一年一复评。

  6、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任职规定取得资格,由人才考核领导组聘用。一年一次考核。

  7、公司技师、高级技师的任职资格依照《 中国宣纸集团公司技师、高级技师评聘办法》评定。


  六、待遇(不含年薪人员):

  凡中层管理人员(主管以上)或有任职条件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,经人才考核组考核合格的,按下列待遇标准执行。


  (一)、大学毕业生

  1、见习期(3个月)

  本科生: 800元/月  生活补助:300元/月 同时享受政府政策补贴200元/月。

  专科生: 700元/月  生活补助:200元/月。

  2、见习期满并考评合格

  本科生:岗位工资800元/月 , 绩效系数1.4 , 同时享受政府政策补贴200元/月。

  专科生:岗位工资700元/月 , 绩效系数 1.15 。

  3、二年期满并考评合格

  本科生:岗位工资800元/月,绩效系数1.4 ,学历津贴200元/月, 同时享受政府政策补贴200元/月。

  专科生:岗位工资700元/月,绩效系数 1.15 , 学历津贴100元/月 。

  4、三年期满并考评合格

  本科生:岗位工资1020元/月,绩效系数1.5 ,学历津贴200元/月,同时享受政府政策补贴200元/月。

  专科生:岗位工资825元/月,绩效系数1.2 ,学历津贴100元/月。

  5、四年期满及以上并考评合格

  本科生:岗位工资1020元/月,绩效系数在1.5 的基础上系数年递增0.1,最高不超过1.8,岗位工资对应绩效系数同步增加,学历津贴200元/月。

  专科生:岗位工资825元/月,绩效系数在1.2 的基础上系数年递增0.1,最高不超过1.6,岗位工资对应绩效系数同步增加,学历津贴100元/月 。

  6、若遇公司调整工资标准,对应人员作相应调整。


  (二)、专业技术人员

  1、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,专业技术与工作岗位对口并聘用,每月发岗位工资10%的职称津贴。

  2、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,专业技术与工作岗位对口并聘用,每月发岗位工资20%的职称津贴。


  (三)、技师、高级技师

  1、取得技师资格的,专业技术与工作岗位对口并聘用,每月发放100元技师津贴。

  2、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的,专业技术与工作岗位对口并聘用,每月发放200元高级技师津贴。


  七、上述各类津贴不重复计发,原则上就高不就低。


  八、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。

二○一○年七月二十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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